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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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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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0.59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工務課 |
機關地址 | 333 桃園市 龜山區 中山街26號 |
聯絡人 | 閻冠洲 |
聯絡電話 | (03) 3203711 #607 |
傳真號碼 | (03) 3508296 |
電子郵件信箱 | 10029787@mail.ty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e11309 |
標案名稱 | 桃園市替代役役男住宿中心內部設備修繕更新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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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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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6,243,4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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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80.2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16,243,4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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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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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3/04/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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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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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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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5/13 17:00 |
開標時間 | 113/05/14 10:00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81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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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秘書室(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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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50 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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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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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2.室內裝修業(E801060)。 (二)應附具之文件: 1.一般文件(下列2者擇1): (1)綜合營造業:a.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b.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覆提供)、c.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含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缺頁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室內裝修業:a有效期限內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專業施工)、b.有效期限內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票據抬頭: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聲明書請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4.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正本)。5.電子領標憑據。 6.服務建議書。7.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8.廠商納稅之證明。9. 廠商信用之證明。以上投標廠商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中臚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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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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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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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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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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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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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