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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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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9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為公路236號
聯絡人 戴芳君(招標)、林揚傑(規範)
聯絡電話 (037) 266911 #518、886
傳真號碼 (037) 264040
電子郵件信箱 u644221@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221300014
標案名稱 交換機分機卡、數位電話機等一批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83,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83,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6 17:00
開標時間 113/05/07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業務大樓三樓第三會議室(原開標室)(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3,000 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警衛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交貨並完成安裝與設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視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律以電子領標。 [開標地點]:本處業務大樓三樓第三會議室。 [其他]: 1.餘詳如本公司國內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驗收依照:「交換機分機卡、數位電話機等一批採購規範」辦理。 2.本案採總價決標,報價最低且低於底價者得標。 3.本案為不分段開標,所有文件請一併裝入綜合封內。 4.公告截標日、開標日若當地政府宣布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6.本處政風專線:(037)264773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7-266911#72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12263@taipower.com.tw。 7.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 8.投標廠商一家僅限二人進場參與開標,並不得影響開標作業;廠商減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9.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10.本案採購/預算金額未稅460,000元;含稅483,000元。 11.本案奉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