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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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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53
機關名稱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機關地址 508 彰化縣 和美鎮 鹿和路六段337號
聯絡人 建設課--郭佳琪
聯絡電話 (04) 7560620 #210
傳真號碼 (04) 7562887
電子郵件信箱 pigger@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3048C
標案名稱 和美鎮公所中型巴士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8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新台幣300元於辦公時間內在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洽購或郵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6 08:30
開標時間 113/05/16 09:00
開標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0萬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汽車批發業、汽車零售業,投標時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述資格擇一即可)
(二)廠商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於辦公時間內在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洽購或郵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至本所行政課洽購或郵購(郵購附回郵信封郵資68元、匯票抬頭「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開標地點]:本所三樓會議室。 [弊案檢舉電話、地址]:彰化縣和美鎮公所政風室、電話:04-7554205、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政風室收。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電話:04-7560620--210、 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其他須知] 一、決標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二、本所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