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招標文件會員線上瀏覽
請先登入
|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50.13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
單位名稱 |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
機關地址 | 612 嘉義縣 太保市 祥和二路東段5號 |
聯絡人 | 吳淑娟 |
聯絡電話 | (05) 3620909 #223 |
傳真號碼 | (05) 3622028 |
電子郵件信箱 | missjun@mail.cyhtax.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3002 |
標案名稱 | 全球資訊網民眾視訊申辦功能建置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預算金額 |
293,000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293,0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3/04/29 | ||
原公告日 | 113/04/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2樓行政科)
300元現金或郵政匯票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13/05/06 17:00 |
開標時間 | 113/05/07 10:00 |
開標地點 |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2樓簡報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1樓收文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聲明書第1項至第13項應逐項填寫,如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者,聲明書第11項亦應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二)其他文件: 1.委外廠商資通安全保密切結書。 2.依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擴大盤點所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原則」規定及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之實施,廠商於投標時應提供以下規定之證明文件: (1)廠商辦理受託業務之相關程序及環境,應具備完善之資通安全管理措施或通過第三方驗證,經填具本局「資安管理作業自我評估表」以自評,本局得以稽核或其他適當方式確認廠商自評情形。 (2)廠商應配置充足且經適當之資格訓練、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具有類似業務經驗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3)委外廠商無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設備暨系統安全性檢測切結書。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 傳輸次數 | 更正序號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公告日 | 檢視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