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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100.3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12樓
聯絡人 邱耀德
聯絡電話 (06) 2991111 #8428
傳真號碼 (06) 2985569
電子郵件信箱 angus@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21120108
標案名稱 112年度臺南市政府個人電腦暨週邊設備維護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本案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保留本案原履約標的之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共計新臺幣380萬元整。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契約屆滿日起2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0 10:00
開標時間 111/12/20 14:3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12樓北側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智慧發展中心)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電腦相關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電腦硬體裝修乙級或微軟MCITP或微軟MCSE等證照,有2張以上 。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另倘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標的、價金或其他須變更之契約內容等,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2.應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