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12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 社會工作及家庭福利科
機關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
聯絡人 蔡青蓉
聯絡電話 (06) 2991111 #8351
傳真號碼 (06) 2956839
電子郵件信箱 jung62@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23
標案名稱 112年度遊民外展暨生活重建服務方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962,76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1,5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0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0 10:3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7樓開標室(永華行政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郵局第62-9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標單室(永華行政中心)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機構、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社會福利團體,其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上午10時30分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或辦理減價。 四、[其他]: 1.補充檢舉受理單位: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台南郵政第22號信箱。 2.工程、勞務採購,得標廠商請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並多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4.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