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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3.1
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
單位名稱 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忠孝西路1段114號
聯絡人 黃瑜婷
聯絡電話 (02) 23114331 #6716
傳真號碼 (02) 23314740
電子郵件信箱 junielovew@mail.pos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511
標案名稱 KERN-3600高速郵件封裝機及周邊設備維護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6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9
原公告日 111/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3樓勞安(總務)科供儲股
新臺幣200元整,請劃撥至帳戶:「台北郵局營繕工程圖說費專戶」,帳號:01767611。於公告期間上班時間內至本局勞安(總務)科供儲股,不具名憑繳納招標文件費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19 17:30
開標時間 111/12/20 09: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3樓勞安(總務)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8萬8,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之公正。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監督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3樓勞安(總務)科科長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3個月內,書面通知履約起始日起算,期限26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上級機關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所擬訂。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2.投標廠商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證明文件1】:應載明針對《本案契約標的物設備之廠牌型號》,並載明具有供應耗材與零配件之能力。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證明文件1】:應載明針對《本案契約標的物設備之廠牌型號》,並載明具有維修、維護之能力。
【證明文件2】:文件應載明投標廠商之維修站點設立在臺灣。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證明文件1】:應載明針對《本案契約標的物設備之廠牌型號》,並載明具有供應耗材與零配件之能力。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證明文件1】:應載明針對《本案契約標的物設備之廠牌型號》,並載明具有維修、維護之能力。 【證明文件2】:文件應載明投標廠商之維修站點設立在臺灣。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廠商投標繳驗證件審查單(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KERN-3600高速郵件封裝機及周邊設備維護 01 111/12/07 公告
KERN-3600高速郵件封裝機及周邊設備維護 01 01 111/12/09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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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